一般而言,一个人沉迷法轮功大多是心理发展出现偏差的结果。要理解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必须要从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开始。因为人的意识和行为是受无意识动力决定的,而这些无意识动力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一个人早年跟父母互动的模式和情感状态。简单地说,一个人童年跟养育者的关系决定了成人之后的人际关系的特征。早年形成的关系模式会在一生中不断地重复,一个的行为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生命早期的人际关系困难。
依恋理论认为,“婴儿是从母亲喜悦的目光中发现自己的。” 婴儿发展成为一个人格健康而完整的人,特别是在出生后第一年, 需要母亲或照料者的身体亲近、情感的互动而带来一种具有安抚性的心理状态。这是儿童人格发展的基石。 人类对于威胁和不安全感的反应是天生的,婴儿需要将依恋对象作为安全基地。观察那些蹒跚学步、短暂离开母亲去进行探索世界的孩子,总是要不时地回到母亲身边待上片刻“加加油 ”,再来开始他们下一轮的活动。将依恋对象作为“安全港”,在面对危险情境和受到惊吓时逃回到依恋对象身边来。人类在感到危险时不像动物那样去寻找一个地方,比如洞穴或窝巢,从而获得安全感。人类的依恋的目标不是空间距离上离自己最近的人,而是去找让自己“感到安全”人,这是一种主体的体验。
人类是被进化设定好了要去“依恋”的,即儿童的原始冲动是寻找关系,当安全感受到威胁时,要寻求一个觉得比自己“更强壮或更智慧”的人来获得安全感,这个强壮的人在婴儿期是父母,在成人期可能是师长、精神领袖或其他形式的权威。
父母依恋的模式对我们的行为举止的塑造不仅在婴儿期,也构成我们的人格发展的基础,并且贯穿着我们的一生。
依恋分为安全依恋和不安全依恋。 安全依恋型的父母能够准确地理解孩子非言语的、言语的情绪表达情感需要,并给予恰当的回应和安抚。父母的心智化能力越高,越能抚养出安全型的儿童,儿童在父母的同理和恰当的情感互动中发展出对自己情绪情感的理解能力、反思的姿态和复原力,形成稳定一致的自我感和有良好、自在的人际关系。
相反地, 不安全依恋型的父母心智化能力较低,或父母自身有情绪情感问题,经常忽视孩子的感受,或把自己的情绪强加给孩子。这样的养育环境会阻碍孩子的心智化发展,形成不安全依恋、情感冷漠或非常情绪化,在人际关系中表现为退缩、疏远或敌意,或过分粘着、顺从和依赖。内心脆弱,遇到挫折或压力时,自我感容易变得支离破碎,内心有一种缺失感。
不安全的依恋的成年人,也许在工作、生活中表面上看上去很像正常人,但内心充满孤独和疏离的痛苦。时常感觉“心里像有一个空洞”,或“常常会做坠落的梦”,莫名恐惧感、焦虑感、空虚感或无意义感。对自己的评价忽高忽低,自我感不稳定,常常在雄心勃勃、盲目自大与自卑低落、一无是处两极间摆动。热切地甚至不顾一切地追寻关系,却又不断地体验挫败、沮丧和被抛弃,等等。这种“缺失了什么东西的感觉”,导致他们向外寻求来自他人的反应,来弥补他们自身缺陷的功能。
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人法轮功痴迷者都有不同程度早年的依恋创伤和自体缺陷,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很多女性从出生就笼罩在自我否定的阴影中:我是不重要的,我是可有可无的。渴望被爱、被关注就成了最强烈的无意识动机,这也可能是法轮功练习者女性偏多的原因之一。
追求“圆满”背后是爱的匮乏和自我弱小感。李洪志给了练习者一个理想化全能父亲的形象:“我把你们当弟子带”、“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法轮保护大法弟子”, “我把你们的业力拿掉一大半,为你安排了修炼的路 ”,“转法轮的每个字都是法轮 ,都是我的法身,遇到任何危险的时候,你只要喊师父,都会有师父法身保护”。一位痴迷者说道,“练了法轮功以后,我就不再害怕走夜路,我也不怕死了,师父说了:‘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
法轮功给练习者带来夸大的自恋满足。有位练习者谈到当初走进法轮功的感受:“我当时读《转法轮》最吸引我的一句话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 李洪志的讲法和《转法轮》一书中充斥这的描述:法轮功是宇宙大法,李洪志是高于一切的主佛,法轮世界想要什么有什么……等等,这种理想化父亲和儿童期全能幻想的满足,补偿了现实生活中的伤痛、失败、自卑感和无能感。这又会激起练习者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学法练功”,逐渐把全部的情感都投注到法轮功和李洪志的身上。这种情感的投注越多,依恋的程度越深,与现实的隔膜和周围人际关系的脱节也越来越严重,心理冲突和现实矛盾也越来越多。
被慢性病痛或精神痛苦折磨的人,练习法轮功后感觉身体好了,心情好了, 主观体验有了明显的改善,这是法轮功练习者坚信的主要的心理动力。急于摆脱被痛苦折磨的练习者们,很难辨别真正的有修有证经得起得起历史检验的修行方式和急于求成式的新造功法的区别。越是自称快速、高效的修行方式,危险性越大,因为这种修行方式往往不是从如实地接纳真实的自己开始,而是诱导人们渴望高、大、上的心理欲求,用分裂、投射、压抑和隔离的增加防御式的方式,获得短时间的自我感觉良好的心理体验。从长远来看,对人的心理的发展和人格完善是有破坏性的。
要理解法轮功对人的心理发展的危害,我们还要再提出一个依恋理论的重要概念:元认知,元认知是一种心理能力,就是对思考的思考,对表征世界的表征。举个例子说,“我是一个健忘的人”,这是表征,“我是一个经常觉得自己总忘事的人”这是元认知。这二者是有区别的。它涉及到我把自己的或他人的感受理解为“只是一种感受”的一种能力。
人的心理表征是如何发展的呢?婴儿在一开始只会哭闹,它可能不会“知道”自己的感受是什么,只会感受着它,妈妈富有情感的拥抱和照料,温柔的话语:“宝宝饿了”、“宝宝尿湿了”这样的互动帮助婴儿了解自己的感受。母亲对婴儿的回应像一面镜子 ,婴儿从母亲的心智化反应的镜子中看到自己是个有意图的人,自己表达感受和愿望的行为是可以被了解、被命名、被分享的。他们开始在被他人了解的过程中了解自己,让反思性自我的发展成为可能,儿童可以发展出自己的情感表征的觉察能力,并能用语言表达自己情绪和感受和理解。
一个三岁以下的儿童对事情实际上是什么样和被感知为什么样之间不做区分。3-6岁开始玩扮演游戏,这是表征和现实之间的区分的能力出现了。例如一个4岁的男孩和8岁的姐姐玩“宝宝和妈妈”的游戏,他会知道姐姐并不真的是他妈妈,他也不真的是宝宝。他认识到他和姐姐仅仅是在游戏。通过象征性游戏,孩子可以更充分地将想象的内在世界与带有种种限制和可能性的外部世界联系起来。
法轮功阻碍了练习者的心智化发展,不断暗示如果你有反对意见和不同看法,你就是破坏法,是要遭到惩罚的,其后果是无法预期的,让人恐怖的。这种方式很像不顾孩子感受的严苛粗暴的父母在恐吓一个心智尚未健全的孩子,会给孩子带来心理的创伤一样。练习者习练法轮功后,只能读、抄、背《转法轮》,怀疑的态度、真实的情绪是不允许表达或不能表达的,只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僵硬地把可怕地想法和感受排斥掉。
李洪志要求弟子们排除一切专修大法,对师父的讲法只要听,不要思考,不要怀疑。从一开始就削弱了练习者可以后退一步,反思自身体验的能力,“一切情都是魔”,屏蔽练习者跟家人的、跟自己的情感联结,关闭掉情感通道,这样才能“坚修大法心不动”。通过这种催眠方式,练习者的心智退化到幼儿状态,丧失了自主性和独立思考能力,心理学把这种现象叫“退行”。
反思能力的弱化和心理的退行带来现实检验能力的丧失,幻想世界和真实世界混为一谈,感觉和体验混同于客观现实,把李洪志这个人等同于佛,把打坐中出现的意象和幻觉当成真实的,“我看到法轮了,我看到师父法身了”。把去天安门自焚看成是“白日飞升”。这种现实和幻想的混淆,轻者丧失觉察和现实检验能力,思维片面,行为幼稚,重者导致精神病理问题和自伤、自残的人间悲剧。
法轮功痴迷者思维偏执,这是跟分裂和投射的心理机制有关。因为这样可以让他们否认不愉快的感受,并归因于他人。这样就可以把他们对自身的批评投射到评估他们的反邪教志愿者身上。
在分裂状态中,自己内部相互对立的方面以某种方式被分割开来,分裂对立的两个部分分别投射给不同的对象:好的,真善忍的,投射给李洪志、法轮功,以及法轮功修炼者;坏的,恶的、要销毁的旧势力,迫害法的魔,投射给反对练法轮功的人、反邪教志愿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这样让自己不再感觉内心冲突。
分裂和投射的过程使得李洪志和政府的冲突越来越激化,必然带动修炼者和他们现实的人际环境的冲突和矛盾也变得越来越紧张越尖锐。由于认同法轮功是绝对的善,师父是绝对的正确而失去了自我反思和现实检验能力,好与坏、对与错的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使得练习者越来越深陷于更大的冲突和焦虑之中,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原本脆弱的现实检验能力和自我反思能力更加失去功能,更强迫性地依赖师父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威力而丧失自我的主体感和自主性。
这种不断强化的分裂和情感隔离,使得后期的法轮功练习者情感麻木,表情僵硬呆滞,思维教条刻板,被压抑到无意识深层的欲望和冲动不再被意识到和感受到。但是,这些被分裂被压抑,以及攻击性的欲望不会消失,要么变成了所谓“讲真相、劝三退”的违法违规活动,要么变成了潜在的心理冲突和内耗, 竭力用“真善忍”规条压抑和掩饰内心强大的愤怒、敌意和攻击性。这些负面情绪不断积累,就像随着水涨,堤坝总有坍塌的那一刻 ,天安门自焚事件、各种对抗性的极端的行为,都是这些无意识力量集聚到一定程度后的一种爆发和释放。带来的恶性循环的结果是,情感的丧失、家庭的破裂等,这些痛苦的经历又会使法轮功沉迷者再度受伤,强迫性地重复早年被抛弃、被惩罚、被迫害的关系模式。
综上所述,全面系统地研究依恋理论对我们教育帮助挽救法轮功痴迷者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